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​案例:湖南碎尸案,18年后“死者”现身,真凶竟是人贩子?

摘要案例:湖南碎尸案,18年后“死者”现身,真凶竟是人贩子? 1988年,湖南麻阳县发生了一起骇人听闻的碎尸案,凶手手段残忍,令人发指。 经过警方的调查,一名叫做滕兴善的男子被...

案例:湖南碎尸案,18年后“死者”现身,真凶竟是人贩子?

1988年,湖南麻阳县发生了一起骇人听闻的碎尸案,凶手手段残忍,令人发指。


经过警方的调查,一名叫做滕兴善的男子被锁定为凶手,并最终被判处死刑。


然而,这起看似铁证如山的案件,却在18年后迎来了惊天逆转。



01


1987年,湖南麻阳县发生了一起骇人听闻的碎尸案,一名女性的尸体在锦江河中被发现,尸体被肢解成六块,手段极其残忍。


案件发生后,迅速引起了当地居民的恐慌,警方也承受着巨大的压力,要求尽快破案。


办案民警迅速成立专案组,对案件展开调查。


根据现场勘查和尸检结果,警方推测凶手可能是一名对人体解剖结构比较熟悉的男性,并且作案动机极强,与死者有着深仇大恨。


警方随即对死者的社会关系展开调查,并走访了当地的医院、屠宰场等地,试图寻找符合特征的嫌疑人。


然而,案件的侦破工作却陷入了僵局,警方始终没有找到能够直接证明凶手身份的证据。


随着时间的推移,案件的侦破压力越来越大,当地居民也对警方迟迟未能破案表示不满。


为了尽快破案,警方加大了走访排查力度,并悬赏征集破案线索。


终于,一名旅店老板向警方提供了一条重要线索。


据旅店老板回忆,案发前几天,他曾接待过一名年轻女子,该女子来自贵州,名叫石小荣。


石小荣在旅店住了几天后便失去了联系,旅店老板曾尝试联系她,但始终无法取得联系。


警方根据旅店老板提供的线索,对石小荣的身份信息进行了核实,并前往石小荣的老家进行走访调查。


经过调查,警方确认石小荣已失踪多日,并且与家人失去了联系,这与碎尸案的时间和死者特征高度吻合。


02


为了进一步确认死者身份,警方将石小荣的家人带到麻阳县进行辨认。


由于尸体被肢解,面部已经无法辨认,石小荣的家人只能通过衣物和随身物品进行辨认。


经过仔细辨认,石小荣的家人最终确认死者就是石小荣。


确定了死者身份后,警方的调查方向也更加明确,他们将重点放在了与石小荣有过接触的人员身上。


根据旅店老板提供的线索,警方了解到石小荣在旅店住宿期间,曾与一名叫做滕兴善的男子来往密切。


滕兴善是当地的一名屠夫,平时以杀猪为生,与石小荣并不认识,两人是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相识的。


警方调查发现,滕兴善与石小荣最后一次见面是在案发前一天晚上,两人在一家餐馆吃饭,之后便失去了联系。


根据以上线索,警方认为滕兴善有重大作案嫌疑,于是决定对他进行传唤调查。


在警方的审讯下,滕兴善表现得十分慌张,并且他的供词前后矛盾,漏洞百出。


警方随后对滕兴善的住所进行了搜查,并在他的家中搜出了一把带血的斧头。


经DNA比对,斧头上的血迹与石小荣的血迹一致。


在铁证面前,滕兴善最终承认了自己杀害石小荣的罪行。


据滕兴善交代,案发当晚,他将石小荣约出来吃饭,期间两人发生了争执,滕兴善一怒之下杀害了石小荣,并将其尸体肢解后抛尸河中。


03


滕兴善的供词与现场勘查结果、物证检验结果以及证人证言相互印证,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。


1988年,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。


法庭上,滕兴善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行供认不讳。


法院认为,被告人滕兴善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,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,且犯罪手段极其残忍,情节特别恶劣,社会危害性极大,依法应予严惩。


最终,法院判处被告人滕兴善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


滕兴善不服一审判决,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。


然而,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,原判认定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、充分,定罪准确,量刑适当,审判程序合法,遂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


1988年12月,滕兴善被执行死刑。


案件告破,凶手伏法,当地居民终于松了一口气,纷纷对警方的破案效率表示赞赏。


然而,谁也没有想到,这起看似铁证如山的案件,却在18年后迎来了惊天逆转。


1993年,一名自称石小荣的女子突然出现在了贵州省松桃县的一个小山村里。


消息传开后,当地村民纷纷议论纷纷,有人说她是石小荣的鬼魂回来报仇了,也有人说她是石小荣的双胞胎妹妹。


石小荣的家人听到消息后,也立即赶往了小山村。


04


当他们看到眼前活生生的石小荣时,都惊呆了,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。


石小荣的母亲更是激动得热泪盈眶,紧紧地抱住女儿,生怕她再次消失不见。


原来,石小荣当年并没有遇害,而是被一名路过的货车司机拐卖到了山东。


她在山东被迫嫁给了一名老光棍,并生下了两个孩子。


直到1992年,石小荣才找到机会给家人写信,告知了自己的情况。


1993年,石小荣突然回到了贵州老家,此前她被拐卖到山东,直到1992年才给家人写信。


石小荣的出现,犹如平地一声惊雷,在当地炸开了锅。


村民们议论纷纷,有人说她是石小荣的鬼魂回来报仇了,也有人说她是石小荣的双胞胎妹妹。


石小荣的出现,意味着当年那起碎尸案的“死者”根本就没有死,而被判处死刑的滕兴善很可能是一名被冤枉的替罪羊。


这起案件的真相究竟如何?当年究竟发生了什么?


这一切,都成为了一个巨大的谜团,等待着人们去解开。


而这起案件的背后,也反映出了当时社会的一些问题,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现象的猖獗、司法制度的不完善等等。


这些问题,都需要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和反思。


05


石小荣的出现,让滕兴善的家人看到了希望,他们坚信滕兴善是被冤枉的,并立即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申诉。


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案高度重视,立即组成调查组,对案件展开全面复查。


经过调查,调查组发现当年案件存在诸多疑点,例如滕兴善的供词与现场勘查结果存在矛盾、凶器上的指纹并非滕兴善的指纹等等。


此外,调查组还发现当年负责办理此案的民警存在刑讯逼供的行为,滕兴善的“认罪”是在巨大的压力下做出的。


最终,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认定原审判决事实不清,证据不足,决定撤销原判,宣告滕兴善无罪。


2006年,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向滕兴善的家人颁发了国家赔偿决定书。


至此,这起长达18年的冤案终于得以昭雪。


然而,对于滕兴善的家人来说,这迟来的正义却无法弥补他们18年来所遭受的巨大精神痛苦和物质损失。


滕兴善的父母因为儿子的冤死,常年郁郁寡欢,最终双双离世。


滕兴善的妻子为了给丈夫申冤,四处奔波,身心俱疲。


而滕兴善的儿子则因为背负着“杀人犯儿子”的骂名,一直无法正常生活。


这起案件的发生,不仅毁掉了一个家庭,也给社会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。


它提醒我们,司法工作必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,以法律为准绳,切实维护司法公正,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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