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宁“16·414”特大传销案破获,涉案金额15亿多元
南宁“16·414”特大传销案破获,涉案金额15亿多元
在今天的宣传活动中,宣传重点是非法集资、网络传销等常见多发涉众型经济犯罪,民警就通过揭开传销、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的真相,教大伙如何防范、识别传销、非法集资等经济犯罪的防骗知识和技巧。

2016年,南宁市公安部门在日常打击传销工作中获得一条重要线索,一个以东北籍人员李某某、王某某为首的犯罪团伙,具有从事非法传销的嫌疑。警方经过进一步侦查发现,这个团伙高层人员多以黑龙江、吉林等地人员为主,团伙人员众多,交易笔数及涉案金额量大,2017年3月,案件被自治区公安厅立为“16·414”特大传销案件进行督办。2017年5月1日,专案组在查明这伙传销组织的组织架构、人员组成等情况后,调集2600名警力合成作战,实施统一收网。

嫌疑人
我们上网招人。就说这边有生意,就这么来的。是找亲戚朋友呢,还是随便什么网友都行?网友。那是怎么样得钱呢?分配。
这次行动,一举摧毁了来自东北三省及山东、浙江等地的6个传销组织,经查,该传销组织以“纯资本运作”“连锁经营”等投资项目为名,要求参加者缴纳69800元购买21份虚拟份额获得加入资格,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上下线网络层级,以直接或者间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返利依据,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,涉及人员8000余人,涉案金额15.19亿元。

防范非法集资 拒绝高利诱惑
民警介绍,传销形式不管如何升级,其中三个特征是不会改变的:一是收取“入门费”来获得资格;二是拉人头发展下线形成上下层级关系;三是以发展数量为依据的多层次复工计酬。另外,民警提醒,不法分子通过群发短信、电话推销,设点散发传单等方式,假借国家、区域或行业发展政策,虚构或利用所谓“投资项目”、“理财产品”,编造或夸大投资前景,以高利为诱饵,向社会公众进行非法集资。

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山分局刑侦大队教导员 袁艺
市民朋友在选择理财产品投资的时候,一定在擦亮你们的眼睛,一定要选择正规的金融机构去购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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